1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我省实际,编写我省中小学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数学、科学等教学仪器和装备的配置标准。
2、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实验用房、实验室建设的装备和管理。
3、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的图书馆用房、设施以及图书、资料的配备管理工作,编制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,规范图书馆(室)建设。
4、负责对实验教学、图书和现代教育装备管理人员、教师的培训工作。
5、负责考核、检验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生产厂家的合法性,产品质量等工作。
6、检查、指导、评估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及配备工作。
7、负责我省教育技术装备(普教)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8、负责全省中小学学具、学生用品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的汇总工作。
10、起草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,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批下发,监督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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